20200825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2020)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南通)
详细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2020)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15万元/年
4、最高限价:15万元/年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视情而定是否续签。续签不超过两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专职律师团队3人,其中:一级律师不少于1人,具有20年以上律师从业经验;其他律师均需执业10年以上。提供团队成员执业证书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负责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0年1月-2020年6月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4、南通本地事务所需在南通市辖区范围内(含开发区、崇川区、通州区、滨海园区,下同)具备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南通市以外的事务所,须承诺中标后在南通市辖区范围设立分所或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提供房产证明、租房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七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1小时内查询)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
三、磋商文件获取及报名方式:
1、磋商文件请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自行下载。
2、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前将报名函(格式见第七章)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05007749@qq.com,邮件发出后请与代理公司确认是否收到。报名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交给招标代理单位。2020年8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后将不再接受报名,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9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10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8号)。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9月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102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8号
联系电话:0513-81589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正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53号4号楼213室
联系人:李艳梅
联系电话:17778751998
邮箱号码:1205007749@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昊
联系电话:0513-81589836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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