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4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继承公证法律服务招标公告(苏州标的400万元)
详细内容
项目名称: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继承公证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继承公证法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9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DL2020-G-004号
项目名称: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时间及地点
1、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日制值班,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值班点需投入适量公证人员到岗(至少1人),根据工作量和办证时限合理增减人员。
3、值班点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须按照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时间值班并遵守其工作纪律。
(二)服务内容和时限
1、负责接待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办的继承公证咨询。
2、负责办理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办的继承公证。
3、对符合公证程序的上述继承事项出具继承公证书。
4、通过咨询和初步书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例公证机构应该接收申请人的材料,该日期为收件日。
5、公证机构在收件日后原则上应该在3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材料的初步核实。
6、通过初步核实后公证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所有继承人和相关人员来申办公证,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公证书,但因当事人原因无法完成的除外。
7、从收件开始至出具公证书并交给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最长时限不得超过不以继承公证书为登记依据的继承转移登记公示时间。
(三)服务范围
1、受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的其管辖范围内的继承公证法律服务事项。
2、除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申请人举证不足或其他无法完成核实的情况外,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办的继承公证均须依法办理,并依法出具公证文书。
3、受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查询、确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相关职工档案、确认公证遗嘱是否为当事人所立的最后一份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0-2021年度(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证机构执业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
2、地点:CA线上报名。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3.2申领CA证书。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选择“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网上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4、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442456465、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9月15日14: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身份证等资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9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网上问答”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3、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1206室
邮编:215021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0512-65200462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苏财购〔2020〕14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5、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投标单位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苏康码绿码、身份证原件并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查看苏城康绿码、身份核验、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
联系人:曹丽霞/张敏
联系电话:0512-65247366/68633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座1206室
联系人:周燕萍/张涵文
联系电话:0512-652004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燕萍
电 话:0512-65200462
八、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九、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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