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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20240607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编辑:admin 日期:2024年06月07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WXJHGK2024-021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捷宏润安工程顾问 (江苏) 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180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27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XJHGK2024-021

项目名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律服务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3.8万元/年。(1)法律服务基础费用每年0.8万元(含合同审阅、法律咨询服务等);(2)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单独计费,按每件不超过3000元固定费用收取服务费用,按实结算。(3)如同一诉讼、仲裁案件涉及当事人3人及以上的,第一件按固定费用收取服务费,从第二件起每件案件减半收取服务费用。

最高限价:3.8万元/年。(1)法律服务基础费用每年0.8万元(含合同审阅、法律咨询服务等);(2)诉讼、仲裁案件代理费单独计费,按每件不超过3000元固定费用收取服务费用,按实结算。(3)如同一诉讼、仲裁案件涉及当事人3人及以上的,第一件按固定费用收取服务费,从第二件起每件案件减半收取服务费用。

采购需求:(1)服务期:二年;(2)服务要求:①合约期内指定专门的律师服务我院,原则上不允许更换。②24小时内响应医院各个部门、科室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科室提出的各类文书审定工作。(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司法厅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

4)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02月~20240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02月~202404月的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607~20240617日(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00 时;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1808

方式:电子文档介质。递交以下资料:(1)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2)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0/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0627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1808

开标时间:20240627日下午13:30

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1808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156

联系方式: 0510-83200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 (江苏) 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1808

联系方式:0510-8312305018915237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话:0510-831230501891523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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