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20240401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聘用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TZC202404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聘用法律顾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万元, 招标人为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一包:3万元;二包: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聘用法律顾问项目包1
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聘用法律顾问项目包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聘用法律顾问项目包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拟派代理团队不少于2人,团队成员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
包1:供应商需具备道路执法和工程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服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聘用法律顾问项目包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拟派代理团队不少于2人,团队成员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业绩要求:
包2:供应商需具备交通综合执法业务和水路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服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02 08:30到2024-04-07 17:30
获取方式: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凤凰西路109号短视频基地3层 方式: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4-08 14: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4-08 14:30
开标地点: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A幢306会议室
七、其他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预算金额:6万元(一包:3万元;二包:3万元)
3.最高限价:一包:3万元;二包:3万元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 泰州市吴州南路11号
联 系 人: 江女士
电 话: 0523-86851282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凤凰西路109号3层
联 系 人: 姜女士
电 话: 13365245113
电 子 邮 件:95242709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信鼎尚德诉讼保全担保,每日均有江苏、上海的法律服务招标公告提供;请体谅我们收集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的辛苦,有诉讼保全保函或解保担保保函、继续执行担保保函、反诉保全保函、海事保全保函、证据行为保全保函的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贾经理 18913978359(微信同号),信鼎尚德诉讼保函扎根行业十五年,江浙沪徽赣五省市费率一致,最低收费仅需保全担保额的0.6‰(万六)返30%,提成返还费用均可商议,且可在缴纳保费时直接扣除,小额保费可后付,确保全国费率最低返还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