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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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240326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服务的磋商公告(附一则)

(编辑:admin 日期:2024年03月26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详细内容

 

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CJ2024-S-C-060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服务

三、响应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合格磋商响应单位一般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特定条件:

1.参加磋商响应单位要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 获取采购文件时响应单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

1.响应单位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副本,以及符合“(二)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的特定条件”的资质及资格的证明文件;

2.提供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响应单位符合 “合格磋商响应单位一般条件”的承诺书。

注: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磋商资格。

四、参加磋商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42,每日90011:00,13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磋商。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五、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439:00~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43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302会议室

2、磋商时间:202443930(北京时间)开始

3、磋商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302会议室

六、联系单位:

采购单位: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孙鹏     联系电话:0512-65214460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电话/传真:0512-68669209/65238892     联系人:朱晓芹   陈卫卫

七、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八、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九、公示期: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http://sthjj.suzhou.gov.cn/),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响应单位注意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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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240326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细内容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41113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ZD-C2024-0002

项目名称:2024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96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96000.00

标段号

序号

服务的村 (社区)名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费用合计

标段八

1

黎花村

12000

48000

2

兴黎社区

12000

3

振黎社区

12000

4

黎新社区

12000

标段九

1

城司村

12000

48000

2

东古社区

12000

3

高新村

12000

4

芦东村

12000

标段划分说明: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不进入该标段的评审。本次招标项目共九个标段,允许一个投标单位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每个标段中标单位为一名。已中标供应商不得再次参与本次投标,

采购需求:村(社区)法律顾问面向村(居)民委会以及所在地村(居)民提供基础性法律服务。

基础性法律服务事项包括:

1、为村(社区)两委自治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2、解答村(居)民法律咨询;

3、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4、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另行增加的事项应仅限于与村(社区)开展自治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相关的事项以及与村(居)民基本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事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12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42日(北京时间)。

2.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四、提交及开启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1.本次磋商采购开标过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模式,响应单位须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无需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并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完成开标。

2.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4111330分(北京时间)

远程开标时间:20244111330分(北京时间)

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44111330分至14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2.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3、勘察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供应商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4、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响应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5.苏州吴江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3982395

6.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7.请响应单位报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戴志晟

地址:0512-63135693

2.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紫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园路609M+金创商务大厦10061007

联 系 人:张彦

联系方式:0512-6532166918913214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彦 联系电话:0512-6532166918913214655

苏州紫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326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信鼎尚德诉讼保全担保,每日均有江苏、上海的法律服务招标公告提供;请体谅我们收集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的辛苦,有诉讼保全保函或解保担保保函、继续执行担保保函、反诉保全保函、海事保全保函、证据行为保全保函的需求,请随时联系我们:贾经理 18913978359(微信同号)信鼎尚德诉讼保函扎根行业十五年,江浙沪徽赣五省市费率一致,最低收费仅需保全担保额的0.6‰(万六)返30%,提成返还费用均可商议,且可在缴纳保费时直接扣除,小额保费可后付确保全国费率最低返还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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