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40325紫金投资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选聘公告
详细内容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投资集团”或“集团”)拟选聘常年法律顾问,负责本部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南京股权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国资拍卖有限公司的常年法律服务事宜,有关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日常法律咨询与解答;
(二)草拟、审查与修订法律事务文件;
(三)审核法律事项;
(四)定期开展法律培训与总结(年度不少于4次);(五)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六)每两周坐班半天,协助办理法律事务;
(七)协助参与重大事项法律谈判、法律纠纷调解;
(八)处理诉讼、仲裁案件(不包含在年度顾问服务费内,届时另行个案询价);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法律服务。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一年合同执行期满,若紫金投资集团经审慎性认证相关单位的服务质量符合要求,双方可协商另行签署相关协议顺延合同期限一年。顺延次数不超过两次,顺延期间的单价及总结算金额上限不超过上期合同约定。
三、参聘文件主要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二)列举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行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案例;
(三)列举投融资、股权管理相关的典型案例;
(四服务方案与承诺;
(五)服务报价表;
(六)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八)律所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以及服务团队负责人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未受过党纪处分或者行业处分的承诺函;
(九)其他相关资料。
四、参聘要求
(一)参聘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5年以上且拥有5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
(二)参聘单位属地非宁的,必须在南京设有经主管部门登记的分支机构,且有长期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参聘单位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参聘文件;(四)参聘单位应就参聘项目分别提供三份参聘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由参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授权签署的需附授权委托书;(五)参聘文件中确定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工作未完成之前不得随意增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报备我集团,否则视为违约;
(六)参聘文件送达后不可修改或撤回;
(七)服务费用最高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
(八)参聘单位于2024年4月1日下午17:00前将参聘文件(壹式叁份)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在密封袋上注明参聘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法律服务项目名称,报送至我集团。
五、评选
我集团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服务水平、专业领域、典型案例等进行逐项打分,该部分得分占比80%,项目报价得分占比20%,加总两部分得分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监督部门
本选聘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递交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8号国资大厦312室
联系人:蒋玖珠
联系电话:025-86579694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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